![]() 「香港飛龍」標誌 本文内容: 6月3日晚,龐大集團(400171)發佈公告,披露其起訴深商控股集團及相關重整投資方履行重整計劃中業績承諾補償義務的訴訟取得一審判決,法院支持龐大集團的全部訴訟請求,責令三被告支付共計34.59億元的補償款及相應利息。這標誌着該案自2023年11月立案以來取得實質性進展。公告披露,龐大集團最終並未達成上述業績目標。依據重整計劃相關條款,重整投資人應承擔業績補償責任,補償金額共計34.59億元。2023年11月,龐大集團正式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龐大集團表示,案件雖於2025年2月28日開庭審理,但此後長期未有新的庭審安排,從立案到開庭間隔長達一年四個月的時間,審理進程緩慢,不免讓人懷疑深商控股等被告有利用法律賦予的權利拖慢案件進程的嫌疑。目前法院終於作出一審判決,訴訟取得階段性進展。業內人士指出,此次一審勝訴將對龐大集團的財務穩健性與持續經營能力形成積極支撐。若判決順利執行,不僅將顯著改善公司的現金流狀況,也將增強資本市場信心,有利於公司後續經營戰略的穩步推進。與此同時,市場對重整方的履約能力也存在擔憂。值得關注的是,5月中旬,龐大集團前任實際控制人黃繼宏已迴歸深商控股,並出任董事長兼總裁。據龐大集團內部人士透露,黃繼宏迴歸後暫未就業績補償案與龐大進行協商及和解,且黃繼宏主導下的深商控股正在籌劃更換龐大現任董事會及管理層以達到重新入主龐大集團的目的,再次控制龐大集團後深商控股大概率不會按照法院判決自動履行補償義務。在此背景下,市場對深商控股履約能力及其後續應對舉措較爲關注。龐大集團方面表示,該業績承諾是重整投資人取得控制權的核心對價之一,具有明確法律約束力。公司將高度關注案件進展,窮盡法律手段追索補償款,切實保障廣大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燕雲)本文來源:財經報道網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